试验中心、农事训练中心印章管理规定
作者: 来源:华南农业大学试验中心 浏览数:211 录入:2019-10-10
 

试验中心、农事训练中心印章管理规定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 

第一条 印章是一个单位行使工作职责的重要凭证和工具,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试验中心、农事训练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印章的管理,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、严肃性和权威性,维护中心权益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》(国发〔199925号)和《华南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规定》(华南农办〔20199号),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规定。

第二条 中心目前在用的印章有4枚,分别是:

1、华南农业大学试验中心印章,行政业务用途;

2、华南农业大学农事训练中心印章,教学业务用途;

3、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印章,科研业务用途;

4、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,科研业务用途。

第三条 综合科是中心印章的管理科室,负责印章的使用和管理;统筹印章的审批、刻制、启用和注销,指导、监督各科室正确使用印章。

 

第二章 中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

第四条 中心印章的使用严格遵照审批权限和有关程序。中心主任对印章的

管理负主要责任,负责用印的具体审批,综合科科长负责印章的保管和管理。

印章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,确保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。

1、使用印章时要在办公室内,不能携带离开办公室使用。

2、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《印章使用审批单》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

对,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。

3、对用印的重要文件、资料、报表等,印章管理人员应当保留领导签字的

底稿或复印件备查。用印留存的材料应立卷归档。

4、印章如有遗失,应立即向校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,并配合查清原因

和责任。

第五条 使用印章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,对用印事由、用印内容、用印科室、用印人、批准人、用印日期和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备查。

第六条 严禁使用中心印章对外签订各类合同、协议,否则如导致产生法律纠纷、经济损失和学校名誉损害的,均要严肃追究责任。

 

第三章 使用校级印章的审批程序和要求

 

第七条 使用校级印章须由用印科室或个人提出申请,遵循逐级审批的原则,经中心主任审核同意,再向校长办公室申请用印。

第八条 以中心名义向校外呈送的各类材料、报表,须经中心主任审核同意,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后,用印人方可去校长办公室用印。

第九条 需开具学校证明、介绍信外出联系工作的中心人员,须凭中心的证明,经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后,用印人方可去校长办公室申请开具校级证明、介绍信等。

第十条 对外签订协议、合同,横向科技项目协议等须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,用印人方可去校长办公室用印。

第十一条 申请使用校长签名章,须经用印科室或个人提出申请,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后,用印人方可去校长办公室用印。

第十二条 使用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,用印科室或个人必须注明使用范围,经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后,用印人方可去校长办公室用印。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(境)需使用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的,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相关保证书。

第十三条 凡中心印章可以办理的事项,原则不得使用学校印章。

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用印:

(一)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批准权限不当的;

(二)涉及个人财产、经济、法律纠纷等方面的;

(三)与中心工作、业务无关的;

(四)空白的介绍信、证件、奖状及纸张等;

(五)落款名称与印章名称不符的;

(六)内容不完整、需核实或内容不清的;

(七)多处或关键字涂改及字迹不清的材料;

(八)其他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情况。

 

第四章 附 则

 

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试验中心、农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附件: 1.试验中心、农事训练中心用印登记薄

2.华南农业大学用印审批表


 


附件1

试验中心、农事训练中心用印登记薄


序号

用章内容

数量

用印人

批准人

用印日期

备注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附件2

华南农业大学用印审批表

编号:

用印单位

用印人

联系电话

用印事由及依据

材料清单

材料全称

份数

一式□份

学校印章 □个/

法人章 □个/

其他____ □/

一式□份

学校印章 □个/

法人章 □个/

其他____ □/

使用证件种类及份数

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

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
需借用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

借用日期: 年 月 日 归还日期: 年 月 日

用印单位意见

负责人签字:

盖章:

年月日

职能部门审批意见

审批人签字:

盖章:

年月日

校办审批意见



年月日



校领导意见

年 月 日

经办人

签名: 年 月 日


因办理因私出境签证等事项需使用,必须签署以下声明:


使用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的声明


个人因私出国需要使用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,保证在办理的复印件上按照载明的用途、有效期限使用,并声明:本人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行为属于个人行为,责任自负,与学校无关。



保证人:

年月日


因涉及国有资产或机动车业务等事项需借用,必须签署以下承诺书:


借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承诺书


个人因办理公务需要使用学校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副本)原件,保证按照申请载明的用途、有效期限进行使用,并承诺:严格保管上述有关证件,不私自外借或复印,借出期间遗失、私自外借或复印等行为属于个人行为,如对学校造成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


保证人:

年月日





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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