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催办签订2018年度校内教学科研基地用地(用房)协议的通知
各部处、学院:
截至2017年12月21日,仍有部分已申请2018年度教学科研基地用地(用房)的用户未签订协议,请务必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5:00前到行政办公大楼421室、424室完成用地(用房)签约手续,如逾期不办理签约手续,则视为自动放弃用地(用房),所有被放弃的用地(用房)将另行安排,根据《华南农业大学校内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》(华南农办〔2015〕31号)第24条规定:该用户在2年内不得申请教学科研用地(用房)。
用地(用房)签约手续包括:
1、签定用地(用房)协议,所在单位盖章。
2、凭单缴费(财务处报账大厅)。
3、交回缴费凭据和协议副本。
特此通知。
试验中心
2018年3月9日
联系人:池老师,宋老师
电话:85280147、85280184